校属各单位:
为了做好2024年财务决算及2025年预算前期工作,保证下一年度财务工作顺利开展,经研究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,现将年终财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报账时间安排
1.非国库统一平台资金截止时间到12月6日;
2.国库统一平台资金截止时间到12月20日,请务必加快财政专项资金执行;
3.12月21日起财务处进行年终决算工作,原则上不对外办理日常业务;
4.2025年预算申报和开账时间另行通知。
二、及时冲销借款,催收应交学校款项等
1.请校属各单位及时通知有借款业务的教职工,于12月6日前到财务处办理借款冲销或还款手续。
2.请相关单位及时催收代付代垫水电费等款项、按合同协议应缴学校款项。
三、确认本年收入
1.请在财务处有领取或预开发票(收据)未办理核销的单位和个人,于12月6日前及时催收相应经费转入学校账户并办理相应发票(收据)的核销工作;
2.请相关单位和人员及时到财务处认领校外单位来款,同时提交对应资料办理入账手续。
请各单位注意以上各项工作时间节点要求,感谢对财务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理解!
财务处
2024年11月14日
一审:张雄刚
二审:冯明秀
三审:何其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