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单位: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)要求,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的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,请各单位通知所有涉税人员在公告规定期间内,完成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(详细操作流程附后)。若未按时完成,造成的影响,由个人自行承担。
截至2022年3月30日,我校还有983人未按要求注册并完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,具体名单见附件。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,并通知到本部门所有职工及涉及学生。
税务局服务热线:0851-12366
财务处咨询电话:0851-83612346
财务处联系人:王老师 赵老师
附件:1.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未办结汇算清缴人员信息
2.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流程(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视频操作教程)
财务处
2022年3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