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老师: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)要求,请各位老师在5月31日前,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综合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(此种办理方式最为便捷)。同时,通过科研项目发放学生劳务报酬的,请项目负责人务必提醒学生办理汇算清缴。
符合退税条件但未在5月31日前完成办理的,请于6月30日前通过标准申报(详见附件)的方式办理退、补税事宜。需补税的,请及时缴纳,以免因逾期未补缴税款产生税收滞纳金,造成个人纳税信用不良影响。
附件:标准申报流程(以2019年度申报为例).png
财务处
2021年5月14日
Copyright © 2010 Guizhou Minzu University All Rights Reserved 黔ICP备09004742号-1
中国·贵州·贵州民族大学·财务处 | 地址: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 邮编:550025 联系电话:0851-83611361(学生缴费) 领导信箱:cwc@gzmu.edu.cn